办理房屋产权公证需要带哪些手续?
2024-08-06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对房产进行公证时,当事人应该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申请时要提供申请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的材料。
一、办理房屋买卖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1)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房产证原件;(4)房屋买卖合同;(5)授权委托书;(6)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房产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房产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具体为: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房地产权证;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商品预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7、付款凭证;
8、契税凭证;
9、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三、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需要由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之后需要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2.买卖双方需将上述提到的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交由代办机构,由代办机构携带相关资料,委托书等等前往房屋交易管理申请办理房屋过户。3.在接到房屋交易管理的书面同意通知之后,买卖双方便可以缴纳相关的税费了。4.代办机构就可以持有相关的证件和交税的凭证前往房屋交易管理进行后的房产过户手续办理了,只要相关证件齐全,当时就可以办理到新的房产证。整个房屋代办过户手续也就此结束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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