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吗

2024-08-06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不动产权证不是房产证,两者之间是有一定区别的。房产证包含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等,而不动产权必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适用期限等内容。房地产证的发证机关为市房地产管理局或市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不动产登记的部门。
一、不动产登记发证流程
不动产的登记流程为提出申请,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接受上级人民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准备材料:登记申请、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等。实地检查:对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完成登记,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地产登记手续,并取得合法的房地产证。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房产证办理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相关市手续的办理。大致流程是: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目前,我国对于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也就是只有办理的房产证,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后,才产生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提前准备好材料,一次性办理完毕。
三、房产证名字前后的区别
房产证名字前后,没有区别。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产证上有一个或者两个产权人的名字,说明大家对房屋是共有关系,至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要看具体的权利内容。名字的前后顺序,不会产生法律后果,也就是没有区别。如果是根据一定的比例共有的,就是按份共有,如果不显示份额,则是共同共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