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行政法的监督机制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监督三种形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请求行政机关自行改正或者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审查、撤销或者变更该行政行为的一种程序。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法律程序。行政监督是指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实际工作中,管理者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等方式,有效应对外部行政法的监督机制。例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减少行政行为的错误和争议;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行政素质,规范行政行为;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行政决策和信息,增加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减少社会质疑和诉讼。
总之,管理者应当重视外部行政法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行政,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社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