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各市区县而定,以石家庄为例,2020年新标准为城乡居民每人每月766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5760元,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起。
法律分析
河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依据各市区县而定。以石家庄为例,2020年石家庄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66元,补差标准为平均每月不低于4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5760元,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242元。新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拓展延伸
河北省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公布
根据河北省政府发布的《河北省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经过全面评估和研究,决定对今年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根据方案,针对不同地区和家庭情况,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异化调整,以确保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调整方案综合考虑了物价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政策等因素,旨在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具体的调整细则将在近期公布,届时将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传达和透明公开。通过这一调整方案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的保障和关爱,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建设富裕、和谐的河北省作出积极贡献。
结语
河北省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的发布,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和关爱。该方案根据地区和家庭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旨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并提高生活质量。调整细则将及时公布,确保信息传达和公开透明。通过这一方案的实施,我们将为河北省的富裕和谐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