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传统意义上的住宅用地,有两层意义:
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3)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4)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