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安局既属于行政机关,也属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公安局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此时属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不属于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第九条 督察机构对群众投诉的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出警,按照规定给予现场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已经进入信访、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督察机构应当将投诉材料移交有关部门。
第十条 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