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如下:
1、股利的分配顺序不同,优先股的股利分配在普通股之前;
2、权利范围不同,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于普通股。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主要经营没有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3、收益金额不同,优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但普通股股东的股息收益并不固定,这不仅取决于公司当年的盈利能力,还取决于当年的具体分配政策;
4、回售规定不同,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按约定将股票卖给公司;普通股不能退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优先股是指享有优先权的股份,而普通股获得的股利只有在公司支付债息和优先股股息后才能分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