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3.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4.四是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