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 =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 = 本人工资(元、月)×11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9、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 = 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