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不给钱,不加班就扣钱,违反劳动法。加班应自愿,公司不能强迫。加班需征得工会和员工同意,公司违法罚款。扣除不加班员工工资违法,规定无效。
法律分析
公司加班不给钱,不加班就扣钱,公司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是有权拒绝的,加班是劳动者自愿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其加班费。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公司如果未与工会组织和职工协商,就要求职工加班,本身就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程序。
加班除了要征求工会同意外,还必须得到职工同意,公司是不能强迫职工加班的。对不服从公司加班要求的职工罚款是违法的。
再说,一般对不加班职工扣除工资只是在中层干部会上口头传达,公司规章制度没有该项内容。即使有这个规定,也与国家规定相违背,没有法律效应。因此员工不加班单位也不能扣员工工资。
拓展延伸
强制加班是否应该纳入法定工时制度?
强制加班是否应该纳入法定工时制度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一方面,强制加班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可能导致工作压力过大、家庭关系破裂等问题。因此,将强制加班纳入法定工时制度可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限制过度的工作时间,促进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另一方面,某些行业的特殊性质可能需要弹性的工作时间,而法定工时制度的限制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因此,应该根据不同行业和岗位的特点,权衡劳动者的权益和企业的需求,制定灵活而合理的强制加班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不过度束缚企业的发展。综上所述,强制加班是否应该纳入法定工时制度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寻求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
结语
公司加班不给钱,不加班就扣钱,公司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支付加班费。公司未与工会组织和职工协商,要求职工加班,违反了劳动法的程序。此外,公司不能强迫职工加班,对不服从加班要求的职工罚款也是违法的。对不加班的职工扣除工资没有法律效应。强制加班是否应该纳入法定工时制度是一个争议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寻求平衡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