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4050”优惠政策工程是市政府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为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或者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量身定制就业岗位,以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机制,促进其再就业。
具体规定为:广州市用人单位招聘“4050”失业人员将享受由市财政厅对用人单位和个人购买社保给于补贴。2013年7月1日之前按原标准200元/月补助,2013年7月1日起按320元/月标准补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4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80元/月。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