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没火化政府会查。
对各类非正常死亡的尸体,都应对死者家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尽快火化处理。死者家属要求保留尸体的,在不影响社会治安和公众利益的前提下,自死亡之日起,保留日期最多不得超过十天。 国家实行火葬制度。除少数民族因风俗习惯不适宜推行火葬的之外,都应当实行火葬。农村居民去世后,不火化遗体,实施土葬是违法行为。
除下列情形之外,一律实行火化:
1、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实行土葬的,应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土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依照本条例执行,他人不得干涉;
2、宗教教职人员死亡后,可以按宗教习俗安置、处理遗体。但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人死后不火化的后果:
1、事故后尸体不及时处理.责任是:失去处理权,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承担逾期存放的费用;依据交通事故处理规范第五十三条;
2、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责任是失去处理权,由民政部门强制执行;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火化是国家殡葬改革的政策、火化可以阻止传染性病毒传播、火化可以改变传统葬俗中的陋习、作为一种传统的丧葬方式应积极推广。
综上所述,对逾期没有火化的尸体,或虽未逾期,但保留尸体有碍社会治安、危害公众利益的,要动员死者家属及时火化。如家属拒绝火化,可强制火化,按上述第二条分工规定,由主管局写出强制火化报告,送市公安局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