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期间可做临时工,只要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金。但正式参加工作后将不再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是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支付的临时补偿。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一年缴费、非自愿中断就业、已登记失业并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领失业金期间是可以做临时工的,只要用人单位没有缴纳保险金就可以领失业金。但若劳动者正式参加工作的,就不会领取失业金了。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拓展延伸
领取失业金期间打临时工并购买意外险,是否会影响继续领取失业金?
根据我的了解,领取失业金期间打临时工并购买意外险的情况下,是否会影响继续领取失业金,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在某些国家或地区,从事临时工作并购买意外险可能会被视为一种就业行为,可能会导致失业金的暂停或终止。然而,在其他地方,只要您仍然符合领取失业金的资格条件,且临时工作的收入未超过规定的限制,您可能仍然有资格继续领取失业金。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就业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了解您所在地区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以确保您做出符合规定的决策。
结语
根据我的了解,领取失业金期间打临时工并购买意外险的情况下,是否会影响继续领取失业金,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就业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了解您所在地区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以确保您做出符合规定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