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换句话说,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刑事责任,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年龄来认定,年龄不仅可以认定刑事责任,在量刑上也可以成为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行为人未满十四周岁,实施犯罪行为都不用担责,但是如果年满十六周岁,无论实施什么犯罪行为都要负责,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八类行为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