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8种严重暴力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暴力犯罪必须使用暴力手段犯罪,对象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又或者是物。
一、未成年能构成共同犯罪吗
未成年是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但前提是未成年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首先,如果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即便与人一起犯罪,相关刑事责任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承担。其次,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在实施八种严重暴力犯罪时,才能构成共同犯罪。八种严重暴力犯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最后,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的,与其它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可构成共同犯罪。《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故意杀人未遂如何量刑
故意杀人未遂,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法院在审理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但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未遂案件时,在确定基本的案情之后,通常会比照既遂来量刑。
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2、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