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2020年12月8日起,对栖祥路(站南路—学苑路)、兴城西路(站南路—学苑路)及金泰路(凤凰路至金湾河)黄牌货车通行实施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并设置相应的禁令标志。具体如下:
1、禁止黄牌货车6:30—8:30、15:30—17:30驶入栖祥路(站南路—学苑路)及兴城西路(站南路—学苑路)。
2、禁止黄牌货车驶入金泰路(凤凰路至金湾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十五条 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