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职业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吸入、食入或接触工作环境中的毒物、尘埃、放射性物质等因素而患的疾病。被认定为职业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患病者必须是已定职业或工作的人员;
2.患病的原因必须是该职业或工作所特有的危害因素;
3.患病的原因必须是职业性的。
当患有职业病的人员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时,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劳动者因接触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劳动条件的特殊因素,导致患上的疾病。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向劳动者提供安全、无害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3.《国务院关于劳动者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十三条规定:职业病是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劳动者因接触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劳动条件的特殊因素所致的疾病。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减轻职业病对劳动者的危害。
总之,只有在工作条件下患病,且符合职业病的定义,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并申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