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离婚的条件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