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若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还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外资子公司倒闭需视情况赔偿员工。员工一般不可拒绝合法裁员,公司需遵守程序并提供保障措施。违法裁员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赔偿金。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法律分析
1、按工作年限,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及补贴。
2如果没提前30天,还要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企业员工裁员要赔偿员工损失吗
企业员工裁员要赔偿员工损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裁员如何让员工赔偿
1、按工作年限,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及补贴。
2如果没提前30天,还要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年终奖要看合同中是怎样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只能协商解决。另外还要看当地政府对年终奖是否有规定,比如我们这里规定年终奖应按在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公司裁员是否要支付代通知金给员工
公司裁员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外资子公司倒闭该公司要赔偿员工吗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不用赔偿员工,子公司倒闭的原因和母公司有直接联系的话,母公司是需要对子公司负一定责任的。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被公司裁员员工可以不同意吗
如果公司依法按程序裁员,员工一般不可以不同意。公司需要遵守的程序是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制作裁减人员的方案,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员的时候,也会有一些保障的措施,如果在裁员过程中,员工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企业没有法定情形而进行裁员的,属于违法辞退。违法辞退应当支付被裁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因此,企业在裁员时应当慎重处理,还应当报备工会进行审核。如果审核不符合裁员标准,应当停止行为及时止损。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结语
企业员工裁员要赔偿员工损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如果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还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裁员时应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如提前通知工会或职工,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违法辞退应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赔偿金。企业裁员需慎重处理,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合法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