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二、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三、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五、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