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经理有权开除员工,前提是用人单位授予辞退权限。员工必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才可被辞退。
法律分析
经理是有资格开除员工的。
其前提是用人单位给予了部门经理辞退的权限。
但是一般需符合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才可以辞退员工。
拓展延伸
经理权力的界限与限制
经理在组织中拥有一定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并非无限制的。对于经理的权力,存在着一定的界限和限制。首先,法律规定了经理在职权行使中的法律责任和限制,例如不能违法、侵犯他人权益等。其次,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职责分工也对经理的权力进行了限制,要求他们在合理范围内行使权力,并遵循公司的决策程序。此外,员工的权益保护也是对经理权力的一种限制,经理应尊重员工的权益,不得滥用权力。综上所述,经理的权力是有界限和限制的,需要在法律、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权益的框架内进行行使。
结语
经理有权开除员工,但前提是用人单位授予部门经理辞退权限。通常需要满足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方可辞退员工。经理权力应受法律、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权益的限制,需在合理范围内行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