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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里同一件商品一天内卖2种不同的价格算是欺诈消费者吗

2023-10-07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做法处罚办法》规定,欺诈消费者的做法需受到处罚,包括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根据《欺诈消费者做法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应按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支付的一倍。

法律分析

欺诈消费者的做法,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做法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受职责的做法。根据《欺诈消费者做法处罚办法》第六条限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做法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买下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花费的一倍。

拓展延伸

商场价格差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商场价格差异是一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在商场里,同一件商品一天内出现两种不同的价格,可能引发消费者的疑虑和不满。然而,这种差异并不一定意味着欺诈行为。商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促销活动、时段折扣或供需变化,而调整商品价格。消费者应该了解到,商场在合法范围内进行价格调整是合理的,只要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没有使用虚假宣传或欺骗手段,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这种差异是合法的。然而,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如故意误导消费者或不公平定价,消费者可以通过维权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因此,商场应该秉持诚信原则,明确价格政策,提高透明度,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商场价格差异并不一定意味着欺诈行为,但消费者仍需保持警惕。商家在合法范围内进行价格调整是合理的,只要没有使用虚假宣传或欺骗手段。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通过维权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商场应秉持诚信原则,明确价格政策,提高透明度,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做法处罚办法将对欺诈行为进行处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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