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式》
第十九条 销售商厅毁轮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扮信开具,并加盖发余键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