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驾的,保险公司均需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垫付,垫付后保险公司享有向侵权人追偿的权利。司法实践中,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为减轻或避免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大部分肇事方都会争取与受害方达成赔偿协议,由侵权人依法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从而获得受害方的刑事部分谅解等。待驾驶人承担侵权责任后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时,侵权人一般又假借受害人之名义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侵权诉,而非以自己名义提起保险合同之诉,进而形成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虚假诉讼”。因为以受害人名义起诉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无论如何保险公司均需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而以侵权人自身名义提起的保险合同之诉,则法院一般直接驳回其诉讼请求,因为不存在保险公司向侵权人垫付交强险又向侵权人追偿的必要性。
一、无证醉驾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无证驾驶由于没有驾驶证可以扣分,所以不扣分,只罚款和拘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