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几米都不属于私人范围。
房子的前面和屋子的后面其实都不属于私人,不存在几米之内属于私人的说法,因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来看,在农村宅基地,我们拥有的仅仅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也就是说连我们的宅基地其实都不属于我们自己的,而是属于国家的,更不要说房前屋后的这些地皮了。当然在房子前面或者是屋子后面,我们还是可以进行利用的,所以说不是属于我们私人的,但其实我们依旧是拥有一定的使用权。
房屋门前几米属于公共区域,不属于私人土地。房屋所有人对门前土地享有一定的相邻权。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物权的特征是:
1、物权的主体具有对世性;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而其义务主体则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
2、物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物权以物为其客体,而且物权的客体必须具有确定性,须为现存、独立和特定之物。
3、物权的内容以支配权为核心。物权是法律赋予人对物的直接支配之权利。物权人完全可以根据权利人自己的意思而自由享受物上之利益,不需要借助他人意思或行为之介入。
综上所述,房屋门前几米属于公共区域,不属于私人土地。房屋所有人对门前土地享有一定的相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