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自治的解释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而制定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根据这个政策,各少数民族以自己的聚居区域的大小不同而建立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等自治机关,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外,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区域自治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友释义 【点此查看区域自治详细内容】
区域自治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多民族国家发展过程中民族纠纷的决策。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她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她是中国对于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
二、关于区域自治的成语
三、关于区域自治的词语
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 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四、关于区域自治的造句
1、这十个问题既具有民族自治地方的共性,又是我区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阐述了如何结合西部大开发贯彻实施自治法,充分发挥自治怯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上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
2、国家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反对民族压迫和歧视,发展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关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上级国家机关要尊重和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但自治法规不能规定和约束上级国家机关。
5、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列宁的“民族自决权”思想的扬弃。
6、自治机关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