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购房只写一方名字,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产权归夫妻双方所有。
一、婚前房屋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屋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加名字离婚可以分房子吗
加名字离婚可以分房子。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
三、离婚后房产怎样才能分割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