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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忘记年报有什么办法

2023-09-09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律师分析:

必须在第二年的6月30号前完成上年度的自主申报。,应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第四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开展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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