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受到是否在遗嘱中确定遗产的归属。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即将继承的房产,并没有在遗嘱上明确说财产必须属于夫妻哪一方的话,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遗嘱中明确了只归夫妻中的一方的话,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继承产权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首先要确定是先离婚还是先继承。如果先离婚,那继承财产肯定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如果是先继承,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不能分割,如果遗嘱中明确遗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如果没有的遗嘱或没有明确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二、夫妻房产有一方死了,房产怎么分配
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半为死者遗产,此部分由配偶和子女,父母按人均分。但是如果一方去世了,那么房产属于去那一半的份额将变为遗产,但是在世一方所享有的一半房产份额依然是属于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会作为遗产被继承的,而另一半会按照遗产继承权来分配的。如果房产证上是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显然该房产应当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明确双方各占的房产比例,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房产应当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配。
三、夫妻双方一方去世房产属于谁
夫妻一方去世的房产归属视具体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则为死者一方的财产,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只能以死者的个人财产为限进行分配。如果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婚前财产,又没有立遗嘱的话,那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中的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