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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合同模板汇总 篇5

2024-07-16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由于我司与供应商之间关于订单传送、送货、送货单号填写有误、有单无货、无定量包装、有货无单、送货时间混乱等种种原因导致双方沟通之间出现了许多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司物料的交期、品质和物流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采购、仓库收发存流程,避免和减少因沟通出现的不必要障碍,特制订以下条款:

  一、订单传送

  1、订单未收到、丢失或订单无传送等:从3月20日起,我司采购订单将以ERP系统导出、以邬总或尤总签名为准,之前供货合同书作废。供应商收到我司ERP导出采购订单后,须在24小时内回签或亲自过来取单,不回签的厂商每张订单罚现金100元,如因我司未传订单造成交货延误,由我司自行负责;

  2、订单确认不仔细:因我司职员工作疏忽造成供货错误由我司相关人员负责,如因供应商未按订单要求生产造成错误依照该单金额全部赔付,并要支付我司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

  3、确认稿保存不完善,导致生产错误:因我司提供确认稿错误,由我司相关人员全部负责损失,如因供应商未经我司确认擅改或擅用其它确认稿造成生产错误,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双方沟通不畅、不及时,导致订单交货未如期完成:在无法确认是哪方错误的情况下,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

  二、收货

  1、未定量包装:我司自行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按15元/小时计算;路程远的倒付退给供应商由其自行处理,因此造成的交货延误由供方负责,路程近的当天处理,滞留按100元/天处罚;

  2、有单无货:要求供应商该张送货单重开,2小时内解决,并罚款5元/单;

  3、有货无单:仓库马上通知采购要求供应商2小时内传真填写正确的送货单给仓库,并罚款5元/单;

  4、未按我司采购订单填写订单号:要求供应商2小时内解决,并处罚5元/单;

  5、多送:未按订单多送部分以倒付形式退给供方,并要求供方重新开送货单,2小时内完成,造成我司人员搬运,按10元/单收费;

  6、字迹潦草导致无法辨别:供方须在2小时内重开送货单,并处罚5元/单;

  7、不同物料捆扎在一起、标识不清:我司人员处理按15元/小时收费或退给供应商自行解决;

  8、不写明材质:按10元/单处罚,如中盒:白皮与瓦楞之分;

  9、送货时间不规律:周一至周六送货,周六晚上和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拒收,急单除外;

  10、未按我司采购催货时间送货:仓库一律拒收,由供应商自行拉回处理;

  11、退货:不良品、退货、多余物料等退回供方的物料须在2天内拉回,否则我司以倒付形式退给供方或直接作废品处理,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催货

  1、我司采购部将依照生产计划出货单编制供应商交货确认时间表,供方收到我司传真或原件后,必须在48小时内确认交期并回签,未回签单位按200元/张处罚,并视作供方已经默认我司需交货时间;

  2、经协商确认好的回签表或无回签视作默认的交货时间表要求供应商按时交货,未按时交货依严重程度对每款物料做50——500元/天的处罚,直接影响到我司发货,造成空仓费、空运费、送货及人工费、客户罚款等一切损失将由供方全部承担;

  3、回复的交期,若因特殊原因达不到,必须提前两到三天书面知会采购,同时,回复最新最快的交期,第二次回复的交期不容再更改;

  4、订单交货未经我司采购确认,提前送货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我司有权拒收。

  四、付款

  1、到财务结账必须凭有尤总或邬总签字的采购订单、仓库入库单、品质部来料检验单、17%增值税发票等所有资料到我司财务对账,否则一律拒绝结账;

  2、以上所有罚款必须以现金形式交纳到财务,否则,财务有权拒绝对账付款。

  该协议修改经双方确认后3月17日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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