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合同范围内拆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及技术要求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结构加固改造工程
2、 主要施工范围:(地上1至3层、地下1层) 以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发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加固、新建、拆除的已确定的工程内容。零星变更及其它加固、拆改、新建等工作,以现场确认单形式确认,并单独批价。
二、合同工期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发包方设计、使用、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备案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三、规范及质量标准:
1、执行规范: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G147-2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130-2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46-20)、
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四、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采用以下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暂估总价包含因施工无场地及材料周转、保证工期采取的特殊措施性费用固定包死共计万元,若因承包人原因无法按期完工,发包人有权扣除该特殊措施费万元。合同期内不得因政府调整预算定额或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或自身管理费上升或承包人图纸理解错误等各种因素而调整固定单价。本合同的工程量均为暂估,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本预算不含工程水电费,工程水电费按实计取。
2、工程款支付方式:
①、本工程签订合同后,按照乙方上报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前完成全部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的加固粘钢工作,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同时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②、图纸范围内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全部完工并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经甲方同意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提供全额发票);
④、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因乙方提供发票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⑤、在质量保修期(12个月)满后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无息支付)。
3、竣工结算: ⑴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上报工程结算书,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4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⑵工程结算价款:工程结算价款合同价经济洽商(变更)费用奖励费用-罚款费用零星用工费用; ⑶关于审计:乙方应如实报送竣工结算,发包方有权请上级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咨询单位对结算进行审计,承包方必须配合。若乙方不配合结算审计,甲方有权顺延结算审核时间,在结算未经甲方审定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人和工程价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履约保证金
(1)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万元为履约保证金,该费用用来抵扣乙方除安全事故外的一切罚款金。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扣除罚款金额,返还剩余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罚款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超出部分在结算时统一扣除。
4、安全施工保证金
(1)在乙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详见附件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相关条款的约定;
(2)安全施工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____日内扣除罚款金额,返还剩余金额。安全施工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罚款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超出部分在结算时统一扣除。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次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专业条款及附件;
3、投标书及其附件(含工程投标报价单);
4、投标承诺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含工程投标报价单);
6、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就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承发包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标准、规范及相关施工组织方案要求
1、拆除工程的作业方式:人工拆除结合机械拆除;
2、拆除施工及完工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
3、乙方脚手架的搭设等必须无条件服从安全规范。
七、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供甲方现有的拆迁项目原建筑的相关图纸及资料,甲方确保所提供图纸及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图纸不确定,所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提供水电接驳点各一处,接驳点以后的管线由乙方负责接驳,但要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及防范要求。
(3)根据相关施工规范和标准对本拆除工程进行监督,安排现场工程师到现场协助乙方解决相关问题;
(4)在接到乙方报请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办理完工验收,并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意见。
(5)重要拆除专项方案设计的安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用安全的拆除专项方案,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6)随时对作业进度及数量进行检查的权利。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3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负责现场管理与协调。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本拆除工程拆除方案的设计并确保安全,开工协调好城管、交通、环卫、安监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预,造成拖延工期或罚款的,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2)精心施工,科学管理,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按质如期完工,在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安全及防范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应对其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书面签字为准),在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
(4)禁止乙方施工人员留宿工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搭设任何临时工棚、简易活动板房等设施。
(5)乙方施工车辆、机械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工地,施工车辆、机械、建筑物料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场。
(6)乙方委派,联系方式。为本拆除工程的项目经理,权限为: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工期和安全等要求组织施工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管理规定,拆除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人员、行人、车辆、公共设施等),其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其在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就其承担责任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直接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8)乙方改变原投标或规定的相关拆除方案、或改变拆除的机械设备等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方案的改变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9)乙方自备工程安装所需的工具、设备及工程照明用具等,现场按规定摆设整齐并自行保管使用,如有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及时清理现场拆除的建筑垃圾及废物料,做到工完场清。 (1
1)接受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并即时改进;提交完工报告、参加工程完工验收;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1
2)在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或不明障碍物,应当立即暂停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待甲方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
3)
1、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根据本合同条件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