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
一、审查合同订立程序
1、合同申请人与合同对方谈判后,根据谈判内容起草合同,尽量使用我公司合同范本;
2、经有签署权的领导书面确认后,合同申请人将合同草本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法律部合同审查人员。电子邮件中应同时注明以下事项;
(1)项目背景﹔
(2)合同紧急程度,一般情况下,合同草本应该提前3个工作日交法律部审查,法律部将在3工作日内进行合同的审查和修改;
(3)合同申请人联系方法;
(4)合同申请人部门领导批准该合同立项的邮件或在合同送审表(格式见附件)上签字。
(5)如涉及到金额(包括收入、支付、分成),应将合同同时抄送给财务部相关审核人员。3、法律审核人员将合同编号并进行审查、修改,并在收到合同申请邮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审查修改后的合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合同申请人,特别紧急的1个工作日。涉及金额的合同需得到财务部确认。
4、合同申请人和合同对方确认合同文本,如合同申请人及合同对方有任何修改意见,必应通知法律审核人员,经法律审核人员审核后方能最终定稿。定稿后的合同除经法律审核人员同意外不得任意修改。
5、所有的合同均应提供合同对方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相关资质)复印件给法律部备案。如果法律审核人员需要确定合同对方的某些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提供关于合同对方的证照或授权书等相关文件,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供,否则合同不能签署。上述文件应与合同送审表一起提交法律部备案。
二、合同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合同当事人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名称、姓名和住址的确定,能够是合同固定化、特定化。
2、标的;所谓的标的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对象。确定标的物的交付能够使合同关系产生或者消灭。
3、质量与数量;
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
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