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座谈会资料20__年9月18日,我局组织召开了业扩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座谈会,19位来自各个设计、施工企业单位的负责人、业务骨干和我局相关单位、部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__电业局业扩报装工作管理办法》(2009)、高压业扩工程办理流程及服务协议书、《业扩报装收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营销服务违章界定及释义,并分析了目前业扩报装工作中的典型问题及提出了改进办法。
一、现业扩报装存在的典型问题有:
1、施工企业越俎代庖,在关键业务及环节上代表供电企业业务主管部门向客户表态、承诺。
为占有市场份额,施工企业通常会先于我局业务主办单位与有配电工程建设需要的客户先行接触,迫于竞争压力,他们经常越俎代庖,为客户办理一切报装手续,并擅自承诺一些本应是业务单位决定的事项,如单(双)电源供电方式、电源接入点、变压器容量、计量方式的确定,是否装负控,送电时间等等。因为没有考虑电力企业生产、营销、调度、
发展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在供电方案审批和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往往无法兑现对客户的承诺,如果是外部施工企业施工,就认为是电力企业为保护本局关联企业而刁难、卡脖子,如果是本局的关联企业施工,就认为是业务的各主管部门、单位不支持多经企业,造成相互误解,引发矛盾,最终是引起客户对整个电力服务的强烈不满。
2、在主管部门尚未确定供电方案或工程设计未审批之前,施工企业就先行施工,造成“生米煮成熟饭”的态势,其选择的配电容量、负荷分布及设备选型往往极不规范,对电网造成危害,给客户造成不便和隐患,也使供电企业陷入两难的境地。
3、施工企业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擅自改变供电方案或设计方案。
施工企业不能很好的按照审批的供电方案、设计方案来施工,有时甚至供电方案尚未审批,施工已开始甚至完毕,连计量方案也擅自改变,未经竣工验收、未签定供用电合同就送电(搭火)的情况也有发生。接受客户的全仅委托,却没能够真正为客户办好事情,当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变动,不及时代客户向业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到了竣工验收时因未按照供电方案施工,往往给验收和送电带来很大的阻力,引发客户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