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是很重要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根据劳动法的条例来规定的,但是有些公司为了方便更好的操作,那么自己可以拟定劳动合同吗,只要是双方达成一致,公司是可以自己给自己拟定合同的,而且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一、违法的公司主动辞退职工主要表现为下面具体情形:
(1)、公司主动辞退职工职工事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形;
(2)、公司主动辞退职工职工法律依据不准确的情形;
(3)、公司主动辞退职工职工操作程序不合法的情形。
我们可以看出三种违法的公司主动辞退职工,往往会给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下面情形:
(一)对于劳动者和公司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双方完全遵守着;意思自治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劳动者所在公司如果协商一致,就可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二)第二种情况就是用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种情形想又分不同的情况:
1、用人公司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b、劳动者在雇佣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情形,又或者是用人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c、对于严重失职等,总之给所在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是可以被动单方辞退的;
d、对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不是歧视,而是一个人的信誉)情形等。
二、单位能否只签试用期劳动合同
签订试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违反《劳动法》的。
三、二次入职需要约定试用期吗?
二次入职,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说是不需要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但是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按个按照法条来操作,风险还是很高的。
如果离职时间不长,再入职时,个人的能力和公司的发展都处于和离职时差不多的高度,那么按照法条风险要小很多。
但是如果对于离职时间较长,个人的能力、公司的发展和大环境都会发生变化,如果这时候不约定试用期的话,对双方都是非常不利的。
试用期不仅仅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不受侵害,还有一层功能是劳动者可以快速离开已经发现不适合自己的岗位。而无须等到一个月后。从这个角度来看试用期,可以看出来试用期不仅仅约束企业保护劳动者,更是让劳动者松绑的工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