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的资料及手续: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4,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1)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2)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补办条件:在京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以上的各省市户籍人员,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补办材料: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中任一证明证件。注: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