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分别

2024-07-11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主要区别在于含义不同。司法保护指的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等履职的过程中,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政府保护,指的是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水平直接相关,通过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次二者主体有所不同,司法保护主体为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等,政府保护主体是政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查找失踪、被拐卖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

第一百零四条 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协会应当对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培训。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