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见到嫌疑人,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家属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家属不能见到他本人。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至于批捕问题,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可以见到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法院公开开庭是你们可以旁听,见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对方讲话。第二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
一、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律师根据其职责,需要与当事人见面并了解相关情况,所以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网页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对于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一般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人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辩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