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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政府应该怎么对待?

2024-07-11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法律分析:

社会救助的责任是使受助者的生活相当于或略高于最低生活需求,一旦受助者不再符合法定的供养条件,救助行动就相应终止。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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