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关于新繁镇规划问题,一是产业规划发展方面。新繁镇政府在2012年入选成都市首批小城市建设试点镇之后,在市、区两级的正确领导下,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和城镇建设管理,小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渐成为成都市重点支持建设的小城市。新繁镇作为新都区“一主两翼”发展思路和发展定位中的一“翼”、新都区的副中心,将紧紧围绕小城市建设这一工作中心,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将新繁全力建设成为中西部可持续发展能力最强、城乡空间尺度最优、产城融合度最高的小城市。二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新繁镇政府自2013年以来,举全镇之力提升新繁镇小城市形象和综合承载能力,并于2015年委托区规划管理局制定了新繁镇小城市提升规划。该规划在镇内道路交通方面,规划有“两环十射”镇域交通网络,“四纵四横”城市骨干道路网络等,同时针对现存已建成道路,将按照“打通断头路、修复破损路、拓宽拥堵路”的总体思路进行逐步改善,以达到新繁镇内交通综合承载能力大幅提升目的。自2015年以来,新繁政府先后完成了正东街、正西街、白鹤街、滨江路等道路改造,新建了书院路,新丰路,金地路衍生段, 新农支路,繁江大道北延线。目前,正在对繁清路、繁崇、新丰路路段的破损情况进行改造。下一步,新繁镇政府将计划对北一环、老成彭路等重要交通枢纽进行逐步改造和修缮,请您对新繁充满信心和自信,相信新繁镇未来小城市形象会越来越好。关于轨道交通规划及建设发展由市规划局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统筹实施,相关信息请咨询市级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镇(乡)总体规划和村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按照下一层次规划服从上一层次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等规划相互衔接,协调一致,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构建覆盖全域的空间规划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