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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盗窃罪立案标准

2024-07-04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盗窃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主体为16岁以上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盗窃行为具有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特征。盗窃公私财物的额度可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情节轻重量刑。

法律分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适用于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按照盗窃罪处理,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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