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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培训工作计划 篇7

2024-07-16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一、培训目标

  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务,对鼓楼区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进行系统培训,使之在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个人素质、理论修养、教育能力和研究等方面,达到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条件,初步胜任进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工作,以保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规范、有效的进行,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入发展。

  1、具有良好的心理健康水平,善于处理自我成长中的问题。

  2、具备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应的基本观念和理论修养。

  3、掌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模式和方法,具备设计、组织和实施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能力。

  4、掌握基本的心理沟通技能,善于创设良好的群体心理氛围。

  5、具备对学生心理发展状况进行群体和个别评估的初步知识和能力,能及时发现和向校心理咨询员转介需要心理咨询的学生。

  6、具备一定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能力。

  二、培训内容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个人成长。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

  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主要模式和方法。

  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实践。

  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

  三、培训方式、考核

  以理论学习、实践学习和体验运用为主要内容,基于“理解——体验——观摩——行动——改变”的循环学习过程。注重纵向的'理论引领,还包含行为跟进的全过程反思,促进行为的改变,以此获得知识和经验的重构。

  1、集中培训、自学相结合,共162课时。

  2、师资为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和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实际工作者。

  3、主要考核内容:个人成长报告、心理健康教育论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及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理论。

  4、培训计划的实施由南京市教育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小组进行监督。

  四、学员甄选

  1、鼓楼区幼儿园、中小学、xx年新教师。

  2、鼓楼区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师(自愿与学校推荐相结合)。

  学员由学校推荐,每校2至4人(含、xx年新教师),培训单位审核报区教育局批准。

  学校心理健康教师资格总数不足班主任总数30%的学校,不受名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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