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1、强化食品质量源头监管。
2、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3、进一步完善产品的.进货、出厂登记和索证、索票等制度,逐步实现产品及产品质量责任的可追溯。
二、加强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在信用制度规范、管理与评价体系、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1、建立信用档案。
2、收集记录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
三、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实行约谈、诫勉、集中培训等方式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四、加强获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监管工作
1、严格许可工作。加强指导、协调现场审核,督促对不合格项目整改。
2、严格证后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并开展核查,加强对获证食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将许可相关信息纳入信用档案;无证查处和证后监管。
3、重点产品整治。肉制品、酒类、饮用水、食用植物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
五、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
1、建立监管档案。
2、换发登记证明。
3、实行承诺制度。
4、实行小作坊主体责任事先告知及自查制度。
5、实行明示公示制度。
6、建立台账,实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7、实行信用档案制度。
8、小作坊现场推进会准备工作。
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1、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2、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发霉变质原料行为。
3、打击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打击未经许可利用从事生产食品行为。
七、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
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全面计划争取省抽100批次以上。
八、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提升质量水平
1、安全主体、法律法规培训。肉制品、糕点制品等分领域培训。
2、组织协管员业务培训。
3、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扶优治劣的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电台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曝光严重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