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杜绝“三违”、“四超”,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办(兰安委会办[20xx]7号)印发的《20xx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市经济信息局印发的《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全体员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
要突出对班组长、新员工、农民工、危险(有害)工人、有限空间工人和关键岗位工人的安全培训,同时要做好对企业季节性工人、临时工、跳槽员工和生活保障人员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行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常识;交通、电力和防雷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常识;岗位安全生产、岗位应急处理、应急逃生等知识。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认识。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培训,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三、培训要求
1、实施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培训的主体,要保证全体员工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20xx年每个企业所有员工的安全培训任务必须在一年内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资格(合格)证书。企业普通员工可由企业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同时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必须在标准以上,并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
2、注重培训质量。各企业要按照“统一安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要求,分阶段、分批次、分专业制定培训计划,广泛动员,周密安排,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注意安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因地制宜,因材施教。
3、加强制度管理。各企业要将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培训经费需求,严格执行“三岗”人员持证上岗、员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要按照规定及时建立培训台帐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详细、准确地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做好工作总结和及时上报统计。
4、加强监督和落实。市经济信息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检查“三岗”人员持证上岗和全员培训情况,严肃处理无证上岗、培训不到位、培训不落实等现象,确保系统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