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让生活更健康的总体目标,结合学校实际,经过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的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进取营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传播健康信息,增强师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本事,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传授健康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监测学生健康状况,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师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到达95%以上,健康行为构成率到达85%以上,各项健康教育工作指标到达国家有关标准。
(二)工作原则
1、面向全体。在教育对象上头向全县各学校及全体师生。
2、身心兼顾。在资料上做到生理健康知识与心理健康知识并重。
3、统筹结合。在方式方法上统筹健康教育与安全教育等学校工作,把健康教育渗透到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坚持以学校教育带动家庭教育。
4、知行转化。在效果上注重将健康知识内化为学生的健康习惯和礼貌生活方式,既关注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又关注健康行为构成率,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供给保障。
5、互相促进。在目的上,摆正为学生服务与为创立服务的关系,做到服从大局,服务师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网络建设。建立健康教育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构成领导重视,一级抓一级,人人参与的局面。要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量化细化工作指标,落实人、财、物,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制。按照健康教育工作目标要求,建立目标职责制,层层落实职责,把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工作目标考核。严格执行学校疾病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发生群体性发热、咳嗽、腹泻、食物中毒以及麻疹、腮腺炎、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书面报县教育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学校要经过丰富多彩的学校文化生活,改善学生的习惯,陶冶学生的情操,愉悦学生的心灵;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食堂分级量化管理,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及饮用水的卫生监管,确保师生用餐、饮水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生团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学校卫生综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措施,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努力按规定配备好专(兼)职保健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建立学校突发卫生事件联络员队伍,组织培训学习。
4、加大经费投入,规范工作档案。各校(园)应逐条对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配足教材教具,改善教学卫生条件,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果;改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建立和巩固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营造健康环境。各中小学要有一名学校领导具体分管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学校组织协调关系,结合学校的具体情景,制订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同时做好各项活动材料的收集、记录,规范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5、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督查。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健康教育评价工作。学校健康教育与卫生工作做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对在健康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教育局给予表彰、奖励。
四、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基本途径和要求
1、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为重点,确保每周0.5课时的课堂教学时间,系统开展健康教育。
2、在体育与健康教学中,进取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以全面提高学生身心健康为目标,将体、卫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在体育与健康课综合改革方面构成特色。
3、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和家长做好学生的年度体检工作,重点做好入园(托)幼儿和中小学新生的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对特异体质学生应在学校体育等各项活动中予以照顾。
4、开辟宣传阵地,加大健康教育传播力度。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橱窗、广播站、图书馆、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网页、电视课堂、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各校应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橱窗(黑板报),每月至少更换一次。有条件的学校应在网站上设立健康教育专栏。
5、学校应设立咨询室,利用校医(保健教师)或组织专家开展定期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含心理咨询)。
6、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为契机,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教育力度,引导学生远离不健康的生活、学习方式,追求礼貌的学习、生活方式,学会自律和自我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