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根据20xx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提高领导干部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认识度和节能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市节能办会同市统计局、法制办等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培训教育,把公共机构节能法规、节能政策、节能知识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创新节能培训方式方法,提高领导干部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认识。
(二)年内分批对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等全市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丰富业务人员节能知识,拓宽视野,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方式
(一)以集中授课为主,邀请公共机构节能专家讲授节能知识。
(二)激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利用业余时间或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各种形式的自我培训。
(三)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和适当安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到省内外进行学习交流,提高培训效果。
三、培训内容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公共机构节能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实施细则》
四、时间安排
第一批:20xx年9月份,重点培训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节能负责人和市直重点部门的节能负责人、节能联络员。
第二批:20xx年10月份,重点培训市级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系统的节能负责人和节能联络员。
第三批:20xx年11月份,培训其他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人和节能联络员。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保证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