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目的
实习是我系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1、通过实习了解社会、了解企业,初步接触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基本掌握文秘专业相关的职业工作流程。
2、通过实习加深对课堂知识的理解,进一步深化专业知识,并能运用专业知识在实习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二、实习内容
1、处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包括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办公设备的使用保养;各类电话的接听、公司对外事物的电话联系。
2、办文,包括起草、打印、收发、存档文件。
3、办会,会前的准备,会中、会后服务。
4、办事,包括调查研究、综合协调、采报信息、督促检查、信访接待、值班等。
三、实习时间
四、实习单位
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联系单位,确有困难的学生,由系、学工处协助联系。
五、实习要求
1、每个实习生必须认真做好实习日记的记载工作。
2、实习结束每个学生必须完成一篇5000字左右的调查报告或专题论文。
3、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有事请假必须经单位领导或指导教师批准。
4、实习结束后,请实习单位填写“实习鉴定表”,鉴定表必须有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评语,并加盖实习单位的行政公章。请实习单位邮寄给班主任或由学生带回由实习单位密封的“实习表现鉴定表”,未交回鉴定表的,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5、实习结束每个学生必须写好个人实习小结。
六、实习指导:
1、实习工作由系直接组织实施和管理,班主任具体负责。
2、实习论文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