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目的
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巩固运用所学的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计划和实习大纲规定的目标。
实习方式:分散实习
实习要求
1.实习单位: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己选择,经家长同意并报实习指导老师确认;实习内容应根据要求,由学生和实习单位决定,并经指导老师认可。实习单位与实习内容应与专业密切相关。
2.实习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与第五学期之间的暑假,实习时间不少于6周。
3.所有实习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实习情况登记表、实习鉴定表,及实习报告交给实习指导老师。实习情况登记表中登记的单位、实习鉴定表中的盖章单位及实习报告中的描述的单位要一致。
4.实习学生必须端正实习态度,认识实习的重要性,积极认真地参加实习,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任务。
5.实习学生每周应至少主动与实习指导老师见面或联系一次,在实习工作中要服从指导老师指导,注意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形象,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不打听、收集与实习无关的资料和信息。
6.实习的主要成果为实习报告,实习完成以后,按规定认真写好实习报告。实习报告要求如实报告自己的经历和收获严禁抄袭,格式必须规范,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内容具体,观点正确,结构合理、逻辑清楚,字迹清晰,文笔流畅,符合 “实习报告格式及要求”。
7.实习报告包括中文版本和英文版本,中文版本的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英文版内容与中文版内容相符。主要内容包括:
a.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历史、内部机构、人员组织、生产经营范围、业务运作模式、发展规划、经营和管理特色等。
b.实习内容的详细总结(重点)。
c.实习的收获和体会(重点)。
d.对实习单位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
e.通过实习对学院教学工作的建议。
8.学生实习成绩不合格必须重修,直至合格方能毕业。
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应重新实习。补作实习期间的费用,一律由学生个人自理。
未补实习或补作实习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