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性质与目的
根据《xx学院中文系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目标,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习,并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专业实习是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本科生培养的必要教学环节,通过实习,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媒体发展的前沿信息,提高学生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的运用能力和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实习内容
(一)新闻的采访、写作、主持、摄影、摄像、编辑、评论,广告的策划、创意和制作等业务。
(二)新闻调查、项目策划及有关社会活动的公关和组织。
(三)新闻事业的现状及发展态势。
三、实习任务
(一)了解广播电视新闻学基本原理在新闻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明确新闻宣传的政策法规。培养学生的政治敏感性、新闻敏感性和正确的新闻价值观。
(二)通过了解参与广播电视新闻的实践制作过程,增强学生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摄影摄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音、主持等新闻实务的操作能力。
(三)了解平面媒体的运作流程,增强学生新闻采写、新闻编辑、新闻评论等业务操作技能。
(四)了解网络等新兴媒体运作流程,增强学生网络编辑、网络信息获取、选择和加工等实践操作能力。
四、实习要求
毕业实习由系实习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布置和指导。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本科生的毕业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全程要求达到8周。
五、实习指导与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由班主任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担任。
六、实习单位的选择与落实
采取分散实习的方式,原则上应选择与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传媒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为检验学生的新闻专业素质,实习单位应由学生自行联系,确实有困难的,由系实习工作管理办公室协助就近安排解决。
七、实习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四项基本原则,严守新闻职业规范。
2.遵守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主动热情承担工作,尊敬师长,谦虚谨慎,团结合作,注意人身安全。
3.实事求是,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
八、实习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根据实习大纲和具体计划,写出实习日记,记录实习的收获、心得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与实习导师或班主任交流。实习结束时,学生必须收集实习成果并写出实习总结报告。
学生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负责人和实习导师填写实习鉴定和评语,再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及实习单位的鉴定与评语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按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及格以上的学生,可获得该次实习的学分,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修;缺实习成绩或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毕业时按结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