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注居住证是什么意思
1、居住证签注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注手续、延续居住证有效期的行为。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补办后恢复使用功能。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居住证的功能是什么
“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并存。”对于许多市民关于“居住证到底有什么用”的疑问,相关负责人如是回答。
据介绍,居住证除了记录姓名、年龄等一般信息进行管理外,还记录有持证人的诚信或者违法行为记录,这是国内较早推行的一项信息内容。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告诉记者,居住证制度将违法行为进行记录,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居住证来对违法犯罪精确管理。
在服务方面,市民一旦取得居住证,将在深圳市享有如下权益: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照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此外,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