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与的房产办理过户的方式:
第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第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第三,办理公证。
第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房子赠与过户流程
1、想要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的赠与自己的亲属或是他人的时候,首先需要整的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产权人只有赠与人自己,就不用征求任何人的意见。赠与房产需要签订赠与合同,通过正式的书面合同证明房屋是自己同意无偿赠与的,赠与合同签订以后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时的公证费用是房屋评估价的1%至2%。
2、赠与合同公证过后,双方就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证件、赠与合同、房屋的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二、房产赠与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
3、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1、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赠与还需提交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赠与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共有人委托书;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书面意见。
2、若有共有权人的,需提交共有权人书面证明及共有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